巴基斯坦在巴基斯坦国家银行(SBP)发布通告后,已迈出重要一步,允许银行向持牌虚拟资产公司提供服务。
在2026年4月14日发布的BPRD第10号通告中,中央银行授权受SBP监管的金融机构为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PVARA)许可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实体开设和维护银行账户。
此举紧随2026年《虚拟资产法》的颁布,该法确立PVARA为负责核发和监管该国加密相关活动的法定机构。
该指令取代了2018年4月发布的早期通告,该通告实际上限制了金融机构与虚拟货币交易。这一新框架标志着从大致禁止性的立场转向以数字资产整合为目标的监管方法。
根据更新后的指南,银行在接纳任何VASP前必须获得并核实PVARA颁发的有效执照。金融机构还必须通过专门的客户资金账户(CMA)严格隔离资金,以确保客户资产不与公司资金混合。
账户必须以巴基斯坦卢比计价,不能用于现金存款或取款。此外,这些账户中的资金不能用作融资或信贷设施的抵押品或担保。
通告还要求加强合规措施。银行必须对VASP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更新客户风险分析模型以考虑加密货币相关风险,并根据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规持续监控交易。
根据《2010年反洗钱法》,可疑交易必须报告给金融监控单位(FMU)。
虽然新规则允许持牌加密公司进入银行业务,SBP澄清受监管实体仍被禁止使用自身资金或客户存款投资或交易虚拟资产。
这一政策转变被广泛视为巴基斯坦数字资产生态系统的重要里程碑,明确了监管,并为更规范化、更合规的虚拟资产市场奠定了基础。

